各系、办公室:
根据《浙江财经台湾av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》(浙财院[2012]220号)规定,结合台湾av
发展的实际情况,遵循“业绩导向”原则,现对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细化、补充和说明。
现面向台湾av
全体教工对《台湾av-台湾av吴梦梦
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和建议。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,请于2月21日(周二)上午11点之前反馈给台湾av办公室427井冬梅老师,联系电话:87557108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《台湾av-台湾av吴梦梦
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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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