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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级台湾av 与嘉兴台湾av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9-04

各相关学位点、2021级联合培养研究生:

根据《台湾av 与嘉兴台湾av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》,联合培养研究生采取双导师制,由台湾av 与嘉兴台湾av各指派导师共同指导。联合培养研究生与台湾av 导师双选按照《关于开展导师与2021级研究生“双向选择”工作的通知》执行,与嘉兴台湾av导师双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时间为2021年9月4日-9月16日;

二、研究生查看嘉兴台湾av导师的基本信息(附件1),根据导师指导专业、研究方向与自身情况,综合考虑后选择导师,填写《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》(附件2)。9月10日前,联培专业所在台湾av研究生秘书(浙财大)汇总《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》,发送至嘉兴台湾av商台湾av、经济台湾av联系人;

三、嘉兴台湾av商台湾av、经济台湾av根据《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》了解研究生个人基本信息,根据师生意愿,确定选择结果。9月15日前,将《嘉兴台湾av导师与2021级硕士研究生“双向选择”结果登记表》(附件3)发给联培专业所在台湾av研究生秘书(浙财大)。

四、9月16日前,研究生秘书(浙财大)通知本台湾av研究生双选结果。并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,在“指导教师管理”中“指导小组汇总”界面下将嘉兴台湾av联合培养导师添加为指导小组成员。

附件1:嘉兴台湾av导师基本信息

附件2: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

附件3:嘉兴台湾av导师与2021级硕士研究生“双向选择”结果登记表

研究生院

2021年9月4日


  • 附件【附件3:嘉兴台湾av导师与2021级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登记表.xls】已下载156

  • 附件【附件2: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.doc】已下载208

  • 附件【附件1:嘉兴台湾av导师基本信息.rar】已下载37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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